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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息为饵 李庆波集资诈骗3亿元骗了2000多人
2015年08月14日 09:09:06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8月13日讯 (实习记者周秘 记者雷蕾)许以每月2-3.5%的高额利息,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李庆波在鹤岗市非法集资骗取2025名受害人集资款3亿余元。8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大局优化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

  2005年4月18日,李庆波成立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达公司”)。2005年7月至2008年10月期间,李庆波单独或伙同他人,以天达公司名义,以开发、周转需要资金为由,许以预先支付每月2-3.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3或6个月为一个借款周期,用鹤岗市兴安小区现房、陶瓷小区期房、煤城商场土地和恒兴煤矿作重复抵押,然后出具盖有天达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李庆波名章和李庆波签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的形式,采用“借新还旧”的手段,直接或者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截止案发,李庆波共骗取2025名受害人集资款3亿余元。而所募集的资金,并没有进入天达公司的账户,也没有记入天达公司财务账目,而是转入李庆波等人的账户,由李庆波个人控制和支配。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查扣赃款赃物及李庆波本人财产共价值1亿余元。至一审宣判时,用追缴、查扣的资产向受害群众实际返还资金4千余万元。

  该案经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认定李庆波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周秘 雷蕾    来源:东北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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