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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你们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真高效,不到20天的时间就执结了我的难案,为我执行回来45万元的执行款,挽救了我瘫痪在床侄儿的命!你们永远我们家的大恩人,永远感谢你们高新区法院!”2015年8月21日,代为侄儿张小同申请执行的张菲泪流满面地对该院院长何为平这样说。
贫困孩子想早立世命运不公被摔伤
申请执行人张小同系1988年生人,其出生于大庆一个特别贫困的家庭,更为不幸的是,在其幼小的时候,母亲离他而去。从此,他便与多病的父亲及肢体残疾的姑姑张菲生活在一起,可以说整个家庭无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当地救助来维持生存。
为了改善家庭生活,作为家庭唯一的希望,申请执行人张小同便很早就辍学走上了打工的生活。因没有特别的技能,其只能通过吃苦力来多挣钱,贴补家用。
2011年6月,申请执行人张小同经他人介绍来到被告诚丰公司并交由其分公司施工的大庆市龙凤区唐人中心2号楼工地出劳务。为了多挣钱,他基本上每天都尽可能地多加班。可不幸的是,其于7月15日在工作过程中,一不心小从楼上掉下来摔伤。后被工友送到大庆市油田总医院进行救治,在此住院56天,并被诊断为腹部间多处损伤、脾破裂、腹腔内出血。
后来,虽经转院住进黑龙江望奎县中医院、绥化现代男科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但伤情也始终未能完全治愈。
经司法鉴定,结论为:脾破裂切除术后评定为6级伤残,医疗终结时间评定为伤后6个月,不支持后续医疗费用。
索赔之路一波三折最终获赔36余万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更多赔偿款,受害人张小同出院后,便于2012年3月向大庆龙凤区法院起诉,要求雇主诚丰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
此案经过一审审结后,因双方当事人上诉等原因致使案件进入二审、再审及重审等程序。直至2014年末,法院才最终判决雇主诚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受害人张小同各项损失共计363811.82元。
此判决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
在这些繁杂的诉讼期间,被害人张小同因家境贫困,无钱继续治疗,致使其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期,导致其病情不断加重,并患上了尿毒症,长期卧床不起。
获得36余万元,虽然是一件喜事,可以有钱继续治疗,以此缓解病情,然而在判决生效后的5日内,雇主诚丰公司并未到法院主动履行生效的判决。
因雇主诚丰公司未如期履行生效判决,被害人张小同遂于2015年2月14日向原一审法院龙凤区法院申请执行,但经该法院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未能及时获得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致使案件的执行遭遇冷阻却。
为了能够尽快医治病情,维持生命,申请执行人的家人看在心里,急在心上,并代替申请人多次到辖区相关部门上访,甚至以生命相威胁,要求法院快速执行。
案件指定由高新执行高效执结获点赞
大庆市中级法院院长于大海了解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对申请执行人的悲惨遭遇表示极大的同情,并责令穷尽措施加速推进执行工作。中院执行局便于当日,即2015年7月24日依法指令高新区法院执行该案。
高新法院接到指令后,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何文平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接到指令后随即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与执行局全体干警共同研究执行技巧及策略,部署相关工作。
随后,在执行局长李宝全的具体指挥下,执行法官魏林白及其他执行干警一同将被执行人诚丰公司的负责人传到法院,向其说明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及申请执行人的悲惨现状。该负责人考虑到其前曾因另外一起执行案件而被该院司法拘留过,他顿时产生了畏惧,并很快地答应法院两天之内先期支付10万元赔偿款。
申请执行人张小同及家人接到10万元赔偿款时,有种说不出的喜悦,当即表示不再上访,愿意等待法院进一步采取执行措施.自此,该案的执行由被动变为主动,为下一步执行创造了良好执行环境。
为快速执结此案,执行法官魏林白继续查阅卷宗,并到各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结果发现其账户要么余额严重不足,要么就是已经被其他法官在先冻结,基本上无可供执行财产。
正当案件正陷入疆局之时,执行法官魏林白转变思路,与该案审理阶段的办案人进行沟通,了解到了被执行人承建的唐人公司唐人中心2号楼,尚有未结的38万元工程款。当时,龙凤区法院已向唐人公司下发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协助扣留该款项,并不得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
得知这一消息后,魏法官从中看到了希望,要求唐人公司支付这38万元,但结果遭到其拒绝,对方辩称与被执行人还有经济纠纷,认为被执行人承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
案件执行再度陷入困难,但高新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不甘心,他们继续通过各种手段调取了唐人公司与被执行人账户往来的明细。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们很快发现唐人公司曾在2015年6月19日,在未经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了一笔97100元的工程款。随后立即将唐人公司经理传唤至法院,告知其行为系妨害执行行为,已经违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对其公司与个人进行罚款和拘留。
出于司法的威严和对法律的畏惧,唐人公司经理在事实面前,主动承认了错误,当场表示在7日内追回擅自支付的97100元,并无条件地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在10日之内将剩余执行款项29万元汇入该院执行局指定账户。
看到法院动真格,被执行人诚丰公司经理害怕了,并在事后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向其道歉,并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一次性再给付申请执行人35万元(包括部分利息),申请执行人放弃其它赔偿款及相应利息。
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随即来到法院,对法院、法官表示感谢,并当场兑现该和解协议,将35万元赔偿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当代为领取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张小同的姑姑张菲接到全部执行款时,泪流满面地来到该院院长何为平办公室说出了上述的心声,故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至此,一起剑张弩拔的棘手信访案得到彻底化解,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