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标题:挪288万公款炒股逃亡6年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41岁的刘松壮是两家公司的会计,他挪用288万余元公款炒股,赔钱后逃亡6年。今天上午记者获悉,一中院终审以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处刘松壮有期徒刑16年。
在庭审时,刘松壮曾自述自己6年的逃亡生活比蹲看守所还难受,躲在外面6年不敢联系家人,度日如年。
2000年7月至2003年5月,刘松壮利用兼任北京京泽贸易公司及晋城市富华实业总公司两家国企公司会计的便利,以支票形式先后从富华公司挪用公款208万余元,从京泽公司挪用公款80万元。
他将288万余元的公款存入以其妻名义开设的大同证券公司账户,用于炒股营利。2007年3月,因炒股亏损,刘松壮抛售全部股票并取现9万余元,后携款潜逃。
在庭审中,刘松仁对挪用公款的指控认罪,但对贪污9万余元的指控不认可。
刘松壮说,两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他的大舅子,因此金某很放心把个人的名章和公司财务章都放在了他手里。因此,他编造虚假业务,先后三次从两家公司领取总计280余万元,直到案发金某都不知刘松壮挪用公款一事。
刘松壮潜逃后,公安机关将其作为逃犯在网上予以追缉。2014年5月29日,刘松壮因涉嫌赌博,在山西省晋城市被抓获。同年6月4日刘松壮被押回北京。
一审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刘松壮有期徒刑11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刘松壮不服上诉。最终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供述逃亡比蹲看守所还难受
在庭审时,刘松壮曾讲到自己6年的逃亡生活,“在外面躲着的这几年,每天忍受着思念之苦,我度日如年,感觉比现在蹲看守所还难受。”刘松壮说,自己上有老母,下有儿子,因为一念之差,致使家人受苦受累,特别不安,他说自己万分懊悔,一直想弥补上这个损失。
据了解,刘松壮高中毕业后便进入军队服役,后又考上军校,毕业后分配到北京企业局晋城办事处工作,任富华公司及京泽公司会计。他先瞒着家人,拿着妻子的身份证注册了股票账户,后又骗取单位空白支票并挪用公款炒股。
事发后,刘松壮称自己让帮忙炒股的两个操盘手注销了股票账户,取出仅剩的9万余元逃离北京。他先后逃到重庆、四川、兰州、银川、贵州、晋城等地,在潜逃期间,9万余元花光后,就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在每个地方,刘松壮都只住几个月,怕形迹败露,也从不敢和家里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