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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按照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议和《双鸭山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点》的部署,双鸭山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推动政法机关落实自检自查、法律服务、规范整治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等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我市政法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重点部署开展4个专门行动,即开展全市政法机关涉企违规违纪执法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行动、涉法涉诉中损害企业及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市各类积案专项清查处理结果大检查活动,通过规范整治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政法工作公信力,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市直公检法三机关高度重视优化环境工作,迅速召开本系统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贯彻落实工作。市公安局实行联系点工作制度,市局党委成员包点推进,形成了落实工作的合力。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部门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确定了优化环境的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保证了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按照安排部署,市直公检法三机关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市公安局纪检、督察、信访部门对近年来受理的利用法律与他人合谋等方式坑企业谋利,办关系案、人情案等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法制部门对全市各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评查,共评查行政案件卷宗233宗、刑事案件卷宗204宗,发现各类执法问题1556个,已全部整改。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院从两级院抽调40名业务骨干分成4个工作组,由市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市中级法院积极围绕“领导责任、执法思想、审判工作、司法管理、工作作风”五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结合审务督查开展明察暗访,已检查通报了涉及司法行为、司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警9人,促进了全市法院队伍司法作风、工作纪律的转变。
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和监督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制定实施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公安机关出台了《双鸭山市公安局优化发展环境50条措施》,科技部门为企业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为企业技防建设提供标准化指导和技术支持;户政、出入境部门实行预约服务及延时工作制度,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经保、治安部门通过建立警企联系工作机制,推出了预约、上门服务等便企利企措施,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检察机关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市中级法院出台了《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四方面十二条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搞好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 加强专项打击整治。市委政法委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专项行动,成立了5个专项小组协调推进活动开展,至目前共立金融领域经济案件11起,破案率100%。市公安局开通了“清廉之盾”——双鸭山公安局纪委网络互动平台及“12389”举报电话,认真核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公安机关及民警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线索和投诉;深入挖掘影响企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以“企业损失最小化、追赃返赃最大化”为目标,努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交警部门开展了规范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解决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以市院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勒拿卡要等七个方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