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施工后欲回家突发心梗死亡 其家属诉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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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男子施工后欲骑摩托车回家,突发心肌梗死不治身亡,其家属起诉要求赔偿。近日,拜泉法院载决雇主承担二成的补偿责任。
2013年8月11日下午3时左右,王某在邢某家与其一起拆卸昨天打的水泥管盒子板,干完活后(下午6时左右)准备骑摩托车回家时,突然倒在地上,邢某同西院邻居将王某抬到自家车上,将王某送到附近卫生院抢救,医生确认王某已死亡。经鉴定王某系因心律失常型右室心肌病而死亡,心血中未检出常见病毒,且心血、胃内容物中均未检测出酒精成分。双方就善后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邢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80 926.00元。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方主张死者王某系死亡在用工现场,其死亡与雇主被告邢某用工有因果关系。被告方则辩称王某死亡系自身疾病原因,与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原告方所主张的各项费用也不应由其承担。
该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突发心律失常型右室心肌病而死亡,根本原因在于其身潜在的身体原因,与雇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王某在雇佣活动履行期间发生意外造成经济损失,被告作为雇主亦应对原告方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此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故载决被告以承担20%的责任为宜,对原告方损失补偿额为55 000.00元。
作者:张喜军 郭新东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