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嫁给比自己大22岁的男子 登记一个月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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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23日讯 (通讯员 姚明明) 相识不久,便答应嫁给比自己大22岁且离异的人,婚后生活让刘女士追悔莫及。日前,伊春市上甘岭区法院判决支持了刘女士的离婚请求,判决依据之一便是双方年龄差距过大。
刘女士称她与张先生在外地打工认识,起初刘女士因双方的年龄差距,加之张先生离异有一个孩子,自己性格内向没有谈过恋爱,没有同意张先生的追求。但张先生说尽了甜言蜜语,双方相识不久,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两人未办理结婚典礼。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两人性格极为不和,加之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两人在一起矛盾重重,因此刘女士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士与张先生结婚登记不到一个月,刘女士就回老家与张先生分开,双方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且双方年龄差距较大,无子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债权债务,刘女士起诉要求离婚,虽然张先生不同意离婚,但经过法院调解已无和好的可能,足以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准于原告刘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离婚。
作者:姚明明 来源:东北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