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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孩子为争抚养权 情法交融法官巧执行
2015年11月24日 14:01:33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平安龙江网讯 近日,甘南法院执行局遇到一件棘手的案件,说它棘手,是因为案件执行“标的”既不是财产、也不是物品,而是一个5岁的孩子。原来,伏某和候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后,孩子判由女方抚养,但侯某将孩子藏匿起来。于是,伏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孩子作为人身不能够强制执行,侯某妨害执行虽然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手段,但这样只会更加激化双方矛盾,增加被执行人的抵抗情绪,更不利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于是多次做侯某的思想工作,但收效甚微。在得知孩子在侯某父母家里时,执行法官以侯某父母为突破口,多次到家里与两位老人促膝长谈,讲明侯某应尽的法律义务,从孩子切身利益出发,让他们了解跟母亲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执行法官们的良苦用心,诚挚语言终于打动了侯某父母,在两位老人的协助下,为孩子和父母提供了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执行法官鼓励他们尽快走出离婚阴影,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伏某承诺侯某可以定期探望孩子,也会让孩子来看望爷爷奶奶。最后,侯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藏匿孩子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同意将孩子交由伏某抚养。至此,这起抚养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孩子回到了母亲的身边。

  执行法官处理这起涉及亲情的案件时,他们没有生搬硬套法律法规,也没有简单机械地强执了事,而是融情于法,多做和解工作,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刘婉煜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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