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移动副总受贿150万当庭认罪 称缺钱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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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李大川,被控于2004年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营销处副经理期间,帮助一家广告公司中标并收取好处费150万元。昨天上午,涉嫌受贿罪的李大川在朝阳法院受审,他表示认罪。
受贿150万助某公司中标
今年42岁的李大川博士研究生文化,案发前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因涉嫌受贿于今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据悉,2010年之前,李大川在中国移动总部任职,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在西藏挂职县委副书记,2010年到中国移动湖南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0月,李大川调任北京移动副总经理,分管市场方面工作。
据指控,李大川于2004年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营销处副经理期间,在华扬联众广告公司参加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招投标过程中,向苏某透露该次招投标的重点和评标原则,帮助该广告公司中标,后收取苏某好处费150万元。李大川后在纪委审查期间主动交待,赃款已全部退还。检方认为,李大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认罪又辩解借钱并非受贿
庭审中,李大川认可指控,但称其向苏某透露信息的行为是在被允许的职权范围之内。他解释说,招标重点和评标原则都是公开发布的,标书发出后,有一周左右的答疑时间,所有人都可以打电话咨询。“我跟苏某说的属于答疑以及个人理解。”李大川否认其参与评标,称最终中标结果是根据评标小组打出的分数。
作者: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