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公安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个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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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全市“一城、一园、两翼”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职能作用,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特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个不准”,对全体领导干部和民警提出更高的严格要求。
不准参与沙石、矿产、森林、草原、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的开发获利;不准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准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插手工程建设、厂矿等非公企业对合作者自由选择;不准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不准弄权勒卡、服务不端、违规收费、截留政策;不准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人充当保护伞;不准干扰基层各种正常执法和管理活动。
作者:李宝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