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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2月8日讯 本想趁夜偷点东西,可没想到被保安发现了。眼看着到手的“战利品”不保,自己也要进班房,小偷一着急,给了保安一刀。这一刀,不但没有保住张某偷来的赃物,还使自己的罪责发生变化。12月2日,记者在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了这起盗窃转变为抢劫的案件。
小偷夜游医院收获不小
40多岁张某多年来一直靠打零工挣钱,近两年运气不佳,没挣到多少钱,日子过得紧巴巴。
都说盗亦有道,自古在小偷的行业内部便有“贼不偷药”的规矩,说的是不能干耽误病人治疗的事儿,而且偷药好像是自己需要治病,不吉利。可张某并不管这一套,偏偏想从医院搞点钱花。
今年3月的一天,张某瞪着眼睛等到了凌晨,夜深人静,他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两把螺丝刀、一把尖刀、一支手电来到一家医院,想挨个办公室搜刮一圈,碰碰运气。
张某蹑手蹑脚地来到办公区,撬门进了几间办公室,果然收获不小,被他装进包里的财物,价值10余万元。
眼看“战利品”到手,张某准备撤退,却没想到自己的到来已经引起了保安的察觉。
保安班长发现有人潜入,急忙悄悄集合队员,准备搜查。
遭遇围堵持刀反抗
保安班长让队员在医院大厅集合,将人分成几组,到小偷可能出没的地方搜寻。
布置完任务后,保安梁某跟着班长和几个同事来到医院三楼。这层楼光线昏暗,几人影影绰绰看见走廊尽头有人影闪过,连忙追了上去。
此时,前一分钟还兴奋得恨不得吹口哨的张某,看到向自己冲过来的保安,顿时傻眼了。
要搁别人,可能会选择把东西扔下“跑路”要紧,可张某不甘心到手的鸭子飞了,于是便抽出身上的尖刀打算反抗。
梁某等人将张某围住,在制止其逃跑的过程中,梁某被张某扎伤,但同时张某也被几人按倒在地。
盗窃变抢劫一审判9年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认为张某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持刀将抓捕人员扎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
本案抢劫犯罪未实际抢得财物,且未造成轻伤后果,应系未遂,可减轻处罚。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赃物被全部追缴,可酌情从轻处罚。
梁某被张某扎伤,经鉴定系轻微伤,提交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其住院治疗15天花费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1万元。法院认为梁某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下达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张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经济损失共计28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