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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四级预警
2015年12月11日 15:32:25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生活报12月11日讯 10日,哈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于即日实施,原《哈尔滨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预案规定,哈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从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并按预警级别启动相应预案。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将启动Ⅰ级响应,届时哈市三环内机动车将实行单双号限行、公务车停驶30%,城市公共交通全部免费乘坐,并实行错时上下班。

  四级预警(蓝色)

  建议减少暂停户外大型活动

  启动条件:预测未来48小时持续出现重度污染(200<AQI≤300)

  建议性控制措施(部分):包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或暂停户外大型活动和乘公交出行等。

  三级预警(黄色)

  禁止露天焚烧公交延长1小时收车

  启动条件:预测未来72小时持续出现重度污染(200<AQI≤300)

  强制性控制措施(部分):

  1、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1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2、各区、县(市)政府监督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明火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

  3、各区、县(市)政府监督检查棚户区居民燃煤使用情况。

  二级预警(橙色)

  二环内单双号限行公车停驶10%

  启动条件:预测未来48小时持续出现严重污染(AQI>300)

  强制性控制措施(部分):

  在三级预警强控措施2、3条基础上增加:

  1、市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

  2、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公告二环合围区域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的10%。

  3、市公安局公告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停止燃放烟花爆竹。

  4、市交通运输局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2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5、市住房局监督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实行24小时低温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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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雪楠    来源:生活报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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