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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作为老总,他总想过着有情人的生活,可最终被妻子发现,遂提出与情人分手。分手时,情人逼着他在30万元的“情感借条”签上自己的姓名。“债务”到期后,情人带着借条上了法庭,索要欠款,给钱!那么,到底是情债还是借贷?近日,法院来告诉你如何甄别和鉴定……
婚外偷腥 老男人迷恋少妇
52岁的范江是大庆一家商贸公司的老总,其人虽然长得非常一般,但是很有钱,其不仅娶上了漂亮的媳妇,还有了个可爱的孩子,而且孩子也很争气,可以说,家庭非常圆满。
然而随着经济上的日益富有,其作为男人的心便开始骚动,内心开始迷恋着外边的花花世界,想过着有情人的生活。
在2011年末,身为老板的范围,受他人之约,来到了当地一家高级饭店就餐。在晚宴上,他认识了比自己小18岁的少妇顾小敏。顾小晓,虽为已婚人士,但其人长得特别靓丽、活泼可爱,身材修长迷人,而且说话声音还特别得嫩,特别的甜蜜。
在晚宴上,范江不断地向她示好,并向其索要了联系方式。顾小敏看到对方是商贸公司的老总,而且特别有钱,而自己老公虽然有才,但家境一般,每天都过着最为普通的拮据生活。想到此情形时,她对丈夫感到失望。
从那一次晚宴后,范江便无法忘记那次的相遇,并想念对方,时常给共打电话,想办法约她出来,肯为其花钱,为其购买高档衣服和首饰。
在范江糖衣炮弹迷恋的攻势下,在对自己丈夫失望的情况之下,顾小敏的芳心很快就被对方所俘虏,并与其过上了偷懒的生活。
快乐新鲜的感觉,高档的消费变化,很快就被自己的丈夫所察觉。在顾小敏挑明后,为照顾双方的名誉,2012年6月,顾小敏与其丈夫白建来到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所有家产归属丈夫,顾小敏净身出户。
情人分手 女方索要分手费
顾小敏从家里搬出来后,更加方便了与情人范江的偷情。为了让对方将来能有一天娶上自己,顾小敏可谓是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对方的怀抱,全身心地经营着所谓的“爱情”。
然而对方,范江却始终不想放弃自己的家庭,因为他和爱人必定有了个孩子,而且爱人对自己一直都很好。自己当初找情人,也只是想过上“一夫两妻”的生活,自己并没有从内心上要娶对方,只是想寻找刺激,想玩玩而已。
俗话说,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范江自己出轨的事,很快便被传开,并被传到范江的老婆那里。
为了拴住自己的丈夫,范江的妻子便联合儿女给范江施压。更为要害的是,自己女儿当即提出,如果自己父亲再不与情人顾小敏分手,自己将出去作卖淫女,以此来报复和惩罚他。
听到女儿因为自己要作卖淫女,身为父亲的他,害怕了,迫于无奈,他便向情人顾小敏正式提出分手。
然而情人顾小敏却不同意分手,还说自己为了他,把婚都离了,坚决要求范江娶她。
后来,见范江分手态度的坚决,情人顾小敏便说:“你不娶我也行,那就给我30万元分手费。”考虑到自己家庭的稳定,另外,自己的行为也确实伤害了对方,于是他便同意了对方的要求。
为此,范江写下了一张“欠顾小敏30万元整,10日内还清,欠款人范江,2013年4月15日。”的借条。
几个月后,范江给了顾小敏12万元,希望她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今后不要再打扰自己了。2014年5月,顾小敏找到范江,讨要余下的18万元。
范江称,自从老婆知道她在外面包养情人后,自己连零花钱都没了,所以根本无钱给她,希望顾小敏放他一马。
可是,顾小敏却不依不饶地讨要,最后范江干脆关了手机,连公司也不去了。
今年8月初,顾小敏将范江起诉到法院,要求他偿还借自己的剩余18万元。
法院认定 无事实依据无效
接到法院的传票,范江非常生气。他觉得跟顾小敏做情人是你情我愿的事,而且在两人交往期间,自己也没少给她好处,即使分手后,他还给她12万元,她怎么能把自己告上法庭呢?一旦付诸法律,自己是输是赢,还真不好说。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咨询了一名律师,该律师告诉他,你们双方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索要“分手费”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法律应该不支持顾小敏的诉讼请求。听到律师的分析后,范江这才心里有了个底。
在庭审中,原告顾小敏诉称,被告范江于2013年以生意需要周转为名,向自己一次性借了30万元,同时他打了借条。现被告已偿还12万元,剩余18万元至今未还。
在诉讼中,被告范江辩称,原、被告曾是情人关系,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依职权调取银行查询单一组。原告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认为该证据能从侧面证明原告尚有其它存款。被告对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认为在2013年一年中,原告所有的银行查询资料中,没有一笔单据超过2万元,累计所有钱款都没超过5万元,因此其根本没有资金实力履行其所谓的借款行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系借款纠纷,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虽然本案原告持有借条,但是原、被告之间系婚外情关系,手里仅持有借条,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是否发生了真实的借贷关系,也没有其它证据来佐证。
另外,在借款时,原告的银行存款记录只有几万元,在庭审中,其对30万元的来源也陈述不清,存在多处矛盾,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无其它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借款交付履行的事实,仅凭一张借条无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或其它经济关系,故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无法确认。结合上述情况,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