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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被冤杀人羁押6年半 申请国家赔偿203万
2016年01月06日 10:48:51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昨天下午,河南农民高炎龙正式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就其被认定为杀人犯判决并羁押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其法律援助的律师表示,该案系“两高”新的司法解释施行后,全国第一起因久拖不作结案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

  最新进展

  法院立案庭已收下赔偿申请书

  昨天是元旦假期后的第一天工作日,高炎龙即拿着《国家赔偿申请书》,来到三门峡市中院立案大厅,要求该院对其进行国家赔偿。

  该《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高炎龙要求赔偿义务机关三门峡中院对其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并要求赔偿被羁押2410天的赔偿金约52.9万元(从1992年1月13日被带走控制算起,至1998年8月21日取保候审释放日止,每日赔偿金额219.72元,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赔偿标准计算)。

  此外,高炎龙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经营损失50万元,“我当年从事编织袋买卖生意,从四川成都厂家买进编织袋,运回河南后卖给个体工商户,每年能有8万元左右

  的收入。我被原灵宝县公安局以涉嫌‘抢劫杀人’抓捕后,关押2410日才被取保释放出来,造成近7年的经营损失,至少有50万元。”

  高炎龙称,他在被关押期间曾遭到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随后他向记者展示了其手腕上等处留下的伤疤。高炎龙说,这给其精神上遭受极大伤害,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前述赔偿共计近203万元。高炎龙称,他将该申请书递交给三门峡市中院立案大厅内的刑事赔偿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留下其联系方式后称将向科长汇报,让其先等消息。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三门峡中院宣传科,对方称不知情,让记者联系赔偿办,但赔偿办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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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怀若谷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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