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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作为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的主力军,铁力林业交警大队严格按照大队“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在查处他人违法行为的同时,推出五项措施强化警用车辆和民警私家车辆管理,严禁民警驾车违法问题的发生,大力维护交警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队组织民警重温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及各级关于规范警用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着力强化民警纪律意识,要求民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预防涉警车辆事故的发生夯实基础。
二、规范使用,完善管理制度。大队不断加大警车日常管理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民警驾驶警车必须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警官证)携带齐全,着警服;二是民警驾驶警车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非因紧急公务需要,严禁滥用警灯警报、乱鸣警笛,开特权车;三是严禁警车违规停放;四是严禁将警车外借;五是严禁酒后驾车。
三、大队统一规定警用车辆的车库和停车地点,禁止乱停乱放,严禁将制式警车违规停放在居民小区内,严禁非因公驾警车出入餐饮、娱乐、宾馆、茶楼、超市等场所。督促民警提高思想认识,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禁止警车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防患因警车使用管理不当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大队对违反警车管理规定,违规使用车辆民警,对违规使用人从严处理,提高民警驾驶警用车辆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违规使用警车的现象发生。对公车私用、违规用车、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相关规定严处责任领导及民警,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对民警个人车辆的管理。一是严禁民警个人所有机动车辆使用假牌、套牌、挪用号牌、不悬挂号牌等行为;二是严禁民警开“霸王车”、“特权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禁刻意在个人车辆放置警察标识(单位通行证、执勤证、警服和警帽等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