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两女孩微信里卖烟获刑 微商哪些特殊商品不能卖
2016年01月27日 14:44:28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东北网1月27日讯 打开微信朋友圈,基本上成了微商的天下。很多人都想利用自己的资源,或者互通有无,圆自己的创业梦。可很多人并不知道,微信卖货看起来容易,可一旦把握不好,也容易触犯法律。

  1月20日,记者在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两个女孩因在微信上大肆贩卖香烟而获刑。

  朋友圈里“晒烟”

  梁某和孙某都是80后女孩,两人是微友。

  2014年7月的时候,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泛滥,梁某发现了商机,成了较早的一批微商。

  当时,梁某经常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商品的图片——包装花花绿绿的香烟。

  这些市面上少见的,或者比市场价格便宜很多的香烟在梁某的朋友圈里火了。

  看见朋友经常晒图,卖了不少货,赚了很多钱,时间久了,微友孙某也心动了。

  孙某与梁某私聊后,决定从梁某处拿货,自己做她的代理。就这样,2014年11月,孙某也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卖起了香烟。

  两人的生意都不错,一年的时间里赚了不少钱。去年6月,梁某和孙某相继被警方抓获。面对突然上门的民警,两人都傻眼了,很快便交代自己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销售香烟的事实。

  非法经营触犯法律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梁某在无香烟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微信聊天软件贩卖香烟,截止到2015年6月,贩卖香烟总价值约23万元。而孙某在无香烟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从梁某手中购买香烟利用微信聊天软件贩卖香烟,截止到2015年6月,贩卖香烟总价值约6万元。

  警方在调查时,梁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从“上线”购买了20余万元的香烟用于贩卖,而银行交易明细也证实了这些交易。

  法院认为,梁某和孙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无香烟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贩卖香烟,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为此,法院判处梁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而孙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就案说案微商有哪些东西不能卖

  如今,微商遍地开花,很多人因自己的无知,很可能已经触犯法律而不自知。对此,记者咨询了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请她来给大家讲讲做微商不可碰触的高压线。

  微信上卖啥的都有,究竟什么东西不能随便贩卖?

  解答:微信现在还是新生事物,针对微信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微信上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卖,比如烟草、药品、盐、石油、黄金制品、彩票等等都是不允许在网络上销售或者需要办理特殊审批手续才可以销售的,如果在没有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出售这些物品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想通过微信朋友圈做生意的朋友一定要注意。

  在微信里卖的东西,如果被证实是高仿品或者假货,会受到怎么处罚?

  解答:高仿品可以满足一些爱慕虚荣贪图便宜人的需要,所以,在朋友圈里做这种生意的人也非常多。在微信的朋友圈内如果售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也就是高仿品或者是假货,销售的金额如果不大,不构成犯罪。当销售金额较大,达到5万元以上,则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经营额在2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处3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市民在微信上买到了假货,如何维权或者保存证据?

  解答:微信上买到假货,维权会很困难。卖家离得近或者和卖家熟识还好,如果是异地交易并且不认识卖家的话,那么维权成本会增加,出现问题后,卖家也是很容易消失的。

  所以建议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以及微信朋友圈留言、手机短信等,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三是要保留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四是要保留好送货单、快递单等运输单据,这样在发生问题的时候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最后,秦岚律师也提醒大家,随着网络的发展,微信营销已经成为了很多商家推广,销售产品的重要途径。虽然微商经营准入门槛低,但它与传统的经营一样,也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销售行为,切不可借特殊的营销方式来钻法律空子。

作者:    来源:大庆网  编辑:郑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