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被控受贿 当庭否认全部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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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刘铁男案后,国家能源局又一名重量级官员受审。
2016年2月23日,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上,与刘铁男出庭时的态度截然不同,许永盛对其涉嫌受贿的指控当庭予以否认,称自己从未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并表示自己在侦查阶段所做的有罪供述是源于办案人员对他进行了非法取证。
该案起诉的受贿金额涉及500余万元现金,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未能查获。
《财经》记者从旁听人员处获悉,许永盛被控在2008年至2012年担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期间收受了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神华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家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送予的557万元和按摩椅一台,合计561万元,并为上述单位在27个电力项目审批方面谋取利益。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