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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3月11日讯 新安装的木门质量问题频出,商家说换却只来维修;买车不给合格证,新车落不了户;去洗浴买含门票的汗蒸松骨套票,结账却让交门票钱……2015年哈市市场监管局、哈市消协通过来电、来人、互联网等形式受理、接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共733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10日,哈市市场监管局、消协发布其中10起比较典型的案例,以此警示商家并帮消费者维权。
租车没违章还车押金要不回
2015年3月,哈市消费者马先生与“环球租车”公司签订了租车合同,并交纳3000元车辆违章押金,双方约定“租车期间不存在违章问题,退还全部押金,如有违章由承租方承担”。2015年3月20日,马先生归还车辆,没有违章公司却拒不退还押金款。2015年6月1日,马先生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经协调,该公司同意退回押金并向消费者道歉。
点评:此案因经营者违反双方约定,拒不退还押金引发消费投诉。《消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本案经营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销商不给合格证新车不能落户
2015年8月10日,汤女士在哈尔滨铭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台东风日产牌汽车,在落户时发现该车竟无车辆合格证,不能落户。与经营者沟通近一个月,答复却为:“车辆合格证单独邮寄给消费者时丢失”。汤女士认为“单独邮寄”纯属托辞,无法接受。10月,通过哈市消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补办了车辆合格证。
点评:此案因经营者未出具车辆合格证,导致消费者无法落户引发消费投诉。根据《消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经营者出售商品时,合格证应当如实提供给消费者。本案经营者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新装木门问题频出商家只修不换
2014年6月,庞女士在哈市南岗区某木门店定制一套木门,安装后多个地方开裂,与厂家沟通同意春节后更换,但年后厂家的答复却是“只能维修”。商家修了两次仍未解决,之后便不同意更换,还辱骂庞女士。经南岗区消协调查,厂家未按合同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木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30天之内重新为消费者制作木门。
点评:此案是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投诉。根据《消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该经营者应承担“重做”之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