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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 2016年3月21日,富锦市公安局经过半个月的缜密工作,成功侦破2016年3月7日发生在富锦市某宾馆的一起蒙面抢劫收银台现金案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2016年3月7日凌晨2时10分许,富锦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市区某宾馆收银员报案:一名蒙面男子持刀抢走该宾馆收银台现金9000元左右。
接到报案后,富锦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张健立即带领刑侦大队侦查员及技术大队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将情况向局长赵雪冰、主管刑侦副局长刘彦昌报告。
经过现场勘查和初查得知:当日凌晨1时40分许,一名头戴绒线帽脸部用脖套围住的男子先是在宾馆门口徘徊一会儿,之后进入宾馆,跳入吧台,持刀威逼收银员,分两次从收银台抽屉拿出现金之后逃跑。
当日,刘彦昌副局长立即召集警力成立专案组并连夜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并部署缜密的侦查措施。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7日12时许,刑侦大队视频侦查中队民警在A网吧发现于案发前从A网吧内离开的一名男子,衣着与嫌疑人相似。经认真比对,发现该男子所穿的鞋子、裤子、上衣细部特征与嫌疑人着装完全吻合。但由于该人在网吧内没有上网,侦查人员只获取了该男子的视频截图。通过视频可以看出该男子年龄在45岁至55岁之间,头发稀疏。专案组一方面从以前住宿旅客中筛查体貌特征相似人员,一边组织社区民警微信群,将犯罪嫌疑人视频传到微信群中组织社区群众辨认。很快,有群众反馈信息说这个人和以前在他们辖区住的董某某很像。民警经过对董的深入调查,发现该人曾经于2015年1月在被抢宾馆入住,并曾经在A网吧上过网。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查明董某某暂住在B小区,近期因欠下债务,一直被追债。民警立即调取董某某所住B小区视频,发现董某某案发前从家中出来,衣着与作案现场嫌疑人衣着完全一致,据此,专案组将董某某确定为重点嫌疑人并开展抓捕工作。
由于董某某近期躲债,一直没用手机,专案组成员一方面查找董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在其以前常去的场所进行布控。3月21日19时许,专案组得到董某某正在A网吧的线索,立即前往将董某某抓获。
经过副局长刘彦昌亲自组织审讯,最终使董某某缴械投降,交代了自己因被追债走投无路,想起以前入住的宾馆效益很好,吧台有大量现金,且周围没有视频监控,便实施了抢劫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