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平安播报 地市动态 见义勇为 反腐直击 政法综治 警方传真 平安创建 政法文化 公告发布 诉讼指南 信息公开
精彩专题 检察风云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龙江律师 以案说法 护航龙江 图片精选 视频在线 最新稿件
   
站内检索    
大庆高新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推行案案诚信诉讼
2016年04月01日 14:48:2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平安龙江网讯 为打击和杜绝虚假诉讼行为,营造诚信公正的审判环境,维护良好审判秩序,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实行民商事案件诚信诉讼承诺制,并将其作为案卷归案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该院规定,从今年3月起,对于今后尚未审理的所有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及证人,出庭诉讼必须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承诺自己所提交的证据不存在伪造、变造、隐匿及指使、购买、胁迫他人做伪证;不存在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逃避履行法律义务;不存在转移、变卖及其它方法处治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存在虚假陈述、隐瞒关键事实、滥用诉权、虚假伪证等非诚信诉讼行为。

  与此同时,还重点规定了违反诚信诉讼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将依法予以十万元以内罚款(单位的,处以五万元至一百万元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尤其对缺度审判和特别易调案件,予以特别释明,以此达到警示之目的。

  目前,该院推行案案诚信诉讼承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3月22日,尚未开庭审理的528件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及出庭作证的证人都如期履行了程序,签订了诚信诉讼承诺书,并有23名证人因怕担责而主动撤出作证,2起原告主动撤回起诉。

作者:付建国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郑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