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方正县一52岁交警牺牲在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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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4日讯 ( 黄庆 记者 雷蕾 )4月3日上午8时,因公牺牲的哈尔滨方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宝兴中队中队长马洪军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方正县殡仪馆举行。
能容纳500人的告别大厅站满了马洪军的战友、亲人和社会各界自发前来吊唁的人民群众。所有人都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向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他们的好战友、好兄弟、好民警马洪军同志作最后的告别。
马洪军。
马洪军生前跟同事探讨工作。
3月31日,马洪军和平常一样带队在辖区公路上巡逻,8时35分他接到110指令说在辖区公路上有两车相刮要求出警,他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随后将当事人带回中队进行调解。9时50分,他突然感到手臂发麻并且迅速发展到身体极度不适。既便如此,对待工作历来一丝不苟的他仍没忘了呼叫同事接下手头的工作,安排完后他渐渐地昏迷过去。经方正县人民医院和哈医大一院多方抢救,马洪军同志因突发脑出血救治无效,于2016年4月1日14时46分永远把生命定格在了工作岗位上,年仅52岁。
马洪军1964年2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4年调入方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03年任方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副股长,2006年12月至今任方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宝兴交警中队中队长。从警22年来,马洪军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多次被评为公安交警系统先进个人。
作者:黄庆 雷蕾 来源:东北网 编辑: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