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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21日讯 许多市民都知道五险一金包括工伤保险,但却不太清楚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4月20日,记者整理了几天来一些读者的来电提问,并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工作人员详细解答了工伤认定的那些事儿。
上班途中病发不算工伤
对认定工伤相关问题的来电中,读者问题较集中的是在上班、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情,比如上班途中被抢劫,手臂受伤,住院一周治疗,能算工伤吗?上班途中,在车上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科工作人员回答说,这种两情况都不能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认定为工伤。
读者李旭明问,上班期间,在单位由于工作意见不同,两名员工发生争执,一人将另一人打伤,能算工伤吗?工伤科工作人员回答说,这种情况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双方可通过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解决。
一位读者问,父亲工作中在单位晕倒,到医院检查后,诊断为脑瘤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能认定为工伤吗?工伤科工作人员回答说,这种情况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从发病到死亡的时间。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
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读者来电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特殊,两件事情都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内,而且是在工作岗位上:第一个问题是一家企业老板问的,他想知道,员工工作期间在公司自杀,算不算工伤?另一个问题是一位员工问的,他在上班期间,因为喝醉了导致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工伤科工作人员表示,这两种情况均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即使符合了工伤认定的条件,也有3种情形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这3种情形是: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7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到底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科工作人员说,有7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除了这7种情形外,还有3种情形可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申请者需提交3类材料
工伤科工作人员说,在申请认定工伤时,尤其要注意不要错过申请认定的时限,否则就会失去该项权益。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