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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没钱还债偷走13万元借条 被判三年并处罚金5万
2016年04月22日 09:35:42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原标题:没钱还债竟偷走13万元借条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河源市龙川县男子邱某光却不这么想。他为了逃避债务,居然趁债权人外出买菜时,偷走自己手写的借条,并当场销毁冲进厕所。昨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龙川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无钱还债他偷走借条销毁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4年6月份至2015年5月份期间,被告人邱某光陆续向叶某英借钱,共计17万元。2015年5月16日,邱某光归还叶某英4万元,剩余13万元则写了一张借条,由邱某光之妻邱某群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名。

  因邱某光无钱偿还,又害怕叶某英向他们夫妻追债,2015年5月27日上午,邱某光在叶某英家居住期间,趁叶某英出去买菜,将其放在房间衣柜抽屉一个手提包里的13万元借条偷走并当场销毁冲进厕所。2015年5月30日,叶某英发现借条丢失之后报警。2015年6月20日,邱某光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邱某光之子邱某波偿还叶某英人民币3万元,并取得叶某英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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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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