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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采沙 男子毁坏林地被判刑罚
2016年04月26日 15:42:17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抚远一男子却为了一已私欲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前提下擅自采沙致林地毁坏,案发后被判处刑罚。日前,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2年9月末至2015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多次在位于抚远县寒葱沟镇佳抚公路171公里西侧路口北侧的树木附近使用采沙船、装载机等工具进行采沙作业,并使用刀锯将沙场周边的树木伐倒,以便后续采沙。2015年6月12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经佳木斯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占用林地的所有权人是抚远林场。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22.17亩,对植被及土壤毁坏程度严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王某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公诉意见予以支持。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王艳凤    来源:东北网  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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