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2016年“消烟行动” 第二批环境违法案件26家企业被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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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26日讯 (记者 刘嘉) 2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消烟行动”)期间,26家企业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锅炉未进行改造、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原因被被立案处罚。在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检查工作中,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26家(次),对7家违法企业的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责令2家违法企业限制生产。对235家(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727.8万元。
2016年“消烟行动”第二批环境违法案:
哈尔滨市(4家)
一、中国航空工业供销哈尔滨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
处理意见:责成地方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二、平房物业招待所
存在的问题:超标排放污染物。
处理意见:责成地方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三、哈尔滨市公共电车总公司
存在的问题:未完成2015年10蒸吨及以下锅炉限期改造治理任务。
处理意见:责成地方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四、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未完成2015年10蒸吨及以下锅炉限期改造治理任务。
处理意见:责成地方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作者:刘嘉 来源:东北网 编辑:周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