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430名法官首批入额 人员分类管理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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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5月18日讯 (唐凤伟 朱丹钰 记者 雷蕾) 5月17日,黑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全省12个试点法院推荐的首批442名拟入额法官遴选人选进行了审核,经全体委员审议并投票表决,产生430名入额法官。这标志着黑龙江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悉,2015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举行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遴选考试,12个试点法院的446名法官参加了考试,确定推荐差额遴选442人,占试点法院现有法官总数的64.5%。其中,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45人、36岁至45岁127人、46岁至50岁134人、51岁至59岁136人。学历层次上,大专毕业3人、大学毕业371人、具有法律硕士学位67人、博士学位1人。
据介绍,法官入额遴选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环节。黑龙江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严格组织报名审核,认真审查每个申请入额法官资格并予以公示后,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指导考试工作,并委托第三方专家进行命题和阅卷,依据“末位淘汰”原则择优推荐产生法官入额遴选人选名单。首批人选普遍符合法官入额遴选条件,人选结构合理,总体素质较高,司法能力比较过硬,能够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审判工作需要。
法官员额制:建立法官员额制,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头戏。员额制是指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
作者:唐凤伟 朱丹钰 雷蕾 来源:东北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