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后方知是“凶宅” 诉房主要求退1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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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母亲给自己带孩子,李女士便在母亲所在的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正在李女士准备装修新房子的时候,她得知刚购买的房屋发生过跳楼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李女士于是将房主起诉到密云法院,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税费等共计170余万元。
案由
买到“凶宅”起诉要求退房退款
李女士与丈夫结婚后准备要孩子,为了方便母亲给自己带孩子,就在母亲居住的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总价款166万元,李女士随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卖房人支付了购房款111万元,其余房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支付税费11万余元,在之后两个月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李女士称,在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她正准备对新买的房屋进行装修,但意外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屋曾经发生过跳楼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得知该情况后,李女士多次与房主小王核实、沟通解决方案,房主却称没有必要告知李女士该跳楼死亡的事件。
李女士认为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房主应当将房屋发生过跳楼死亡事件这样如此重大的信息如实告知,但是在与房主洽谈买房事宜时房主对此却只字未提,如果房主告知了上述事实,自己就不会购买该房屋,故将房主小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双方的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税费等共计170余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齐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