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大为行政首长出庭加道“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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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同江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市人民法院提交的《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出要求,各行政机关应严格保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特别是行政机关法人代表要将出庭应诉作为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方式,消除思想顾虑,积极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认真对待和重视审判机关的司法建议,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市人大法制办将协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首长出庭进行监督,涉及行政案件应出庭的,由法院进行上报,法院每半年上报一次行政首长出庭情况,人大法制办、政府法制办对应出庭未出庭的行政首长提出考核建议。
作者: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