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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伊春市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思路,切实把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全市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总犯罪人数比例为4.5%,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占总犯罪人数比例为14.57%,同比下降1.8%。
强化法治引领,突出教育感化,提高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伊春市把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内容纳入思想道德教育类课程中,发动“五老”人员、检察官、法官、律师等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全市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每位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开设法制课、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等3800余次;高度关注青少年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重点做好教育感化,加强思想矫正,根据青少年罪犯类型、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心理特点等方面进行了分类别管理,指派专人负责青少年矫正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区分层次,因人施教;各级政法机关发挥身份权威、方法专业、经验丰富的优势,在执法办案中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教育矫治。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被教唆犯、过失犯、未遂犯、从犯等具备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不批准逮捕;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庭后延伸帮教”工作,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进行,把法治教育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
加强社会治理,突出服务救助,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各级群团组织举办各类主题教育90余场次,直接参与青少年3.5万余人次。为635名留守儿童落实了“代理家长”。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阵地依托,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20场次;对各网吧、棋牌室、游戏厅等青少年主要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整治,检查各类经营户150余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深入开展了“未成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创建活动,建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社区民警、社区司法、关工委老干部为成员的社区预防基本工作队伍,他们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帮教助困、心理辅导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健全工作机制,突出责任落实,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专项工作考核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等;各成员单位都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对留守儿童、在校生、闲散未成年人开展经常性、专门性的法治教育、关爱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全方位的服务管理机制。落实对外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救助、服务和管理,采取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复学等方式,提高他们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共青团、妇联、民政、学校、社区等部门,完善社区矫正,实现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和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