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打翻醋坛子 赔了女友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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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别的男孩坐在女朋友旁边上网,小伙子林某怒了,认为这个男孩要和自己抢女友。一气之下,他把对方打伤。日前,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判决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74,535元。
林某今年32岁,是黑龙江省黑河市某乡镇的农民。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在2015年3月认识了女友小芳。好不容易觅得如意女友,林某倍加珍惜,但性格比较内向的他,一直担心女友会离他而去。同年5月,小芳告诉林某她在黑河市区某网吧上网,让林某来接她。林某驱车赶到网吧后,看到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李某坐在小芳旁边的座位上网,他疑心顿起,认为李某与小芳关系“不同寻常”。一怒之下,他走上前去质问李某,李某表示不认识小芳,认为林某无理取闹,二人发生口角。后林某和李某一前一后走出网吧,在网吧门口,林某越想越生气,从自己驾驶的汽车内取出一把砍刀,将李某左臂与头部砍伤后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左前臂尺神经损伤属轻伤二级,左手功能障碍属伤残十级。
2015年10月,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林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我知道错了,但是说什么都晚了,小芳也和我分手了。”林某痛哭流涕,无比自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故意持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范海妮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