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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提高民间借贷纠纷案审理效率
2016年09月01日 16:40:36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黑龙江日报8月31日讯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在林区高发的现实,按照“简案快审求效率,繁案精审求质量”的目标要求,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切实维护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自2012年民商事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已成为民商事案件的主要案件类型,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标的额也随之节节攀高。林区法院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实现借贷类案件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仅令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也有效地避免了中、小企业或自然人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的破产、废业等情况发生。

  他们认真总结多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经验,及时回应林区经济社会需要和人民群众关切,研究确定了新时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三项举措,一是准确把握民间借贷主体界定、保证人身份判定标准、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买卖合同的案情、利息保护标准与范围四个方面的变化,确保案件事实清楚;二是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戒除虚假诉讼,避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严格区分借条、欠条、收条三种生活中常见债权凭证的区别,正确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确保审结的每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都准确无误。

作者:马一梅 赵辉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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