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成功防止一起重大案件错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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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检察院从观念、制度和措施三方面确保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日前,该院公诉二处成功防止一起重大案件错诉,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
近期,鸡西市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认定郭某某及其母亲王某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构成故意杀人共同犯罪。鸡西市院公诉二处经过认真审查该案证据情况,依法了讯问嫌疑人,询问了证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对该案的第二被告人定性问题提出质疑,经研究依法决定退补侦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后,经再次研究,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犯罪共犯,应当认定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最后,以被告人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依法提起公诉,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今年以来,鸡西市院公诉部门干警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执法底线,探索建立确保案件质量的规范制度体系,同时采取“四个必须”,即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必须重视,对定罪有疑问且单一的言词证据必须进行复核,对矛盾证据必须进行甄别,对鉴定意见必须严格审查,把人权保障、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监督制衡、程序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根植于办案人的思想深处,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 来源:龙剑网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