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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借贷有风险 帮忙需谨慎
2016年10月17日 15:19:26  平安龙江网 【 字体:

  10月14日上午九时,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召开民间借贷工作新闻发布会,向林区各界群众和媒体通报了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企业代表、人民陪审员、社区代表、特邀调解员、柴河电视台记者、司法监督员等代表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李福平主持新闻发布会,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吴艳春就法院2015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随后,吴艳春庭长就媒体记者和参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2015年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7件,占全年商事案件33件的51.52%。其中判决12件,调解4件,撤诉1件,当事人自动履行10.7万元。2016年1月-10月份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1件,占民事案件总数141件的14.9%。审结16件,其中判决9件,调解4件,撤诉3件,当事人动履行6.02万元。民间借贷案件主要有常规式、高利贷式、以资产担保式三种借贷类型。常规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其具有是比较常见,规模较小,涉及面广,借贷人之间的关系密切,且口头约定的借款比较多等特点。高利贷式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主要方式,主要存在于中、小型的个体经营或民营的企业周转需要。借贷期限不一,少部分是参考同期贷款利率,大部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利率约定。以资产担保借贷主要是借款人用其所有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向公民做抵押、质押办理贷款。吴艳春庭长提示,无论哪一种借贷,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产生了民间融资的缺陷,给国家金融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此,广大林区群众要以诚为信,强化法律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融资活动,防止在融资过程中发生诈骗犯罪。

作者:郭勇娇    来源:平安龙江网  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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