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两判决结果迥异 法官为免追究签不追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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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文号相同而结果不同的判决书和法官与当事人所签“不追究”协议 |
至今,这起合伙纠纷官司历经5年仍未有结果,当事人因此心灰意冷。记者在调查中获悉,制造“鸳鸯判决书”的法官因违法审判已被行政记大过,但在接受采访时,他却称自己冤枉。
登封惊现“鸳鸯判决书”
4月上旬,一名面色疲惫、名叫武保的男子来到报社,掏出两份判决书给记者看。
记者发现两份判决书文号相同,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反映问题拿一份判决书不就行了?
他表情木然地说:“仔细看,你就能看出问题来了。”
这是登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两份同一文号的民事判决书,文号都是“(2005)登民一初字第00546号”,制作时间均为2005年7月18日,页码均为6页。案由是煤矿合伙纠纷,“A版和B版”两份判决书前5页内容几乎一致,但最后一页,特别是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自相矛盾。判决书显示,此案的审判员为韩锦喜。
如果武保提供的两份判决书没有造假,就意味着这是罕见的“鸳鸯判决书”。
武保对提供的材料写下“完全真实”的保证书,并称若造假愿承担法律责任。他说:“对这个荒唐至极的事儿,我们已从当初的吃惊变成了如今的麻木。”
武保说,法官韩锦喜今年应该有60岁了。
作者:刘忠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编辑: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