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龙江网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年来,一些起诉到法院的诉讼纠纷,争议的焦点往往集中在涉及案件证据的司法鉴定上。司法鉴定目的是为各类案件证据的补充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和独立可信的判断标准。

黑河市两级人民法院结合司法技术工作特点,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尝试将调解优先理念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有机结合,打破以往司法鉴定工作审查立案、选择机构、委托鉴定这一传统工作模式,转变为了解案情、明法释理、审查立案、开展调解、选择机构、委托鉴定、沟通协调等步骤。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与审判法官联动,实行全流程调解。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20件,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及撤销鉴定申请23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孙吴县申请鉴定人郭某受雇于该县某牧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在使用由被告提供的打包机打稻草包时致其受伤,申请伤残等级、医疗终结时间、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等进行鉴定,司法技术人员结合该案委托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受伤情况,讲解专业的法医鉴定标准,与双方当事人逐条对照,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找准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申请人自愿撤回了申请,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不必要支出,同时也缩短了办案时间。
爱辉区法院在对一起借款合同签名的笔迹鉴定时,司法技术人员抓住当事人明知道签名真伪的心理,把案件的鉴定程序、鉴定费用、实际支出等给当事人详细讲明,告知鉴定成本和鉴定后的不利后果等利害关系,从而使当事人撤回了申请,为整个诉讼案件调解打下了良好基础,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像这样的案例,黑河市两级法院遇到了很多。案件进入司法鉴定阶段后,司法技术人员不只把视线停留在司法技术层面,还运用司法技术优势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司法鉴定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对鉴定程序、鉴定风险、诉讼成本、可能给双方带来的后果,从而让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有全面、科学的了解,适时引导纠正当事人的模糊认识、调整心理预期,本着合情合理、互谅互让的态度,理性选择调解方式,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审判时限。
在审判工作实践中,单纯的诉中司法鉴定已经不能满足当事人对司法效率的需求,将司法鉴定前置、建立诉前司法鉴定机制势在必行。在立案登记阶段告知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申请诉前鉴定,通过诉前鉴定,降低诉讼风险及诉讼成本,案件审理周期也明显缩短。
目前,黑河市两级法院的诉前鉴定工作已全面开展,为诉源治理、快速有效化解纠纷,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