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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从多个方面将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真正把成效让当事人看见。
据统计,上半年该院审结的101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83件,调撤率达到82.17%,同比上升13.13%,涉案标的144.17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实行便民服务工程为打造服务型法院,鹤岗市向阳法院实施“四个一”和“四个一样”便民服务工程。即对来访者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解答;并在原有 “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把调解工作前移,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让当事人握手言和,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服务,让当事人和来访的群众以到法院,就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上半年,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270余人次,无一人超级访。
积极施行司法救助为扶助弱势群体,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鹤岗市向阳区法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并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避免诉讼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环节,为弱势群体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凸显人文关怀。
扩大简易程序使用范围为提高审判效率,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求做到 “三快”,即:快立、快审、快结,既节约了成本,又节省诉讼时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上半年,该院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8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3件,“两简”占全部刑事案件91.3%;民商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83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82.17%。速裁办案18件,占民商事结案数的19.12%。
实行院务公开为提高法院公信力,对但凡能公开的事项,一律面向社会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并利用电子大屏幕,公开了法院的诉讼程序、收费标准、诉讼须知等等;实行挂牌服务,将每位干警的照片、职务公之于众,随时接受当事人和其他人民群众的监督。